約伯記 31:2-2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. 從至上的上帝所得之分,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?

3.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,災害臨到作惡的嗎?

4. 上帝豈不察看我的道路,數點我所有的腳步嗎?

5. 「我若與虛謊同行,我腳若緊跟詭詐,

6. 願上帝用公道的天平秤我,願他知道我的純正。

7.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,我的心若隨從我眼目,我的手掌若黏有污穢;

8. 願我栽種,別人來吃,我的農作物連根拔出。

9. 「我心若因婦人受迷惑,在鄰舍的門外等候,

10. 就願我妻子給別人推磨,別人與她同寢。

11. 因為這是邪惡的事,審判官裁定的罪孽。

12. 這是一場火,直燒到毀滅,必拔除我一切的家產。

13. 「我的僕婢與我爭辯,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冤情,

14. 上帝興起的時候,我怎樣行呢?他察問的時候,我怎樣回答他呢?

15. 造我在母腹中的,不也是造了他嗎?在母胎中使我們成形的,豈不是同一位嗎?

16. 「我若不讓貧寒人遂其所願,或是叫寡婦眼中失望,

17. 或獨自吃自己的食物,孤兒沒有吃其中些許;

18. 從我年輕時,孤兒就與我一同長大,我好像他的父親,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寡婦;

19.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,或見貧窮人毫無遮蓋;

20. 我若不使他真心為我祝福,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;

約伯記 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