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31:16-36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6. 「我若不讓貧寒人遂其所願,或是叫寡婦眼中失望,

17. 或獨自吃自己的食物,孤兒沒有吃其中些許;

18. 從我年輕時,孤兒就與我一同長大,我好像他的父親,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寡婦;

19.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,或見貧窮人毫無遮蓋;

20. 我若不使他真心為我祝福,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;

21. 我若舉手攻擊孤兒,因為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;

22. 情願我的肩膀從肩胛骨脫落,我的膀臂從肱骨折斷。

23. 因上帝降的災禍使我恐懼,因他的威嚴,我甚麼都不能。

24. 「我若以黃金為我的指望,對純金說:你是我的倚靠;

25. 我若因財物豐裕,因手多得資財而歡喜;

26. 我若見太陽發光,明月運行,

27. 心就暗暗被引誘,口親吻自己的手;

28. 這也是審判官裁定的罪孽,因為我背棄了至上的上帝。

29. 「我若見恨我的遇難就歡喜,見他遭災就高興;

30. 其實我沒有容許口犯罪,以詛咒要他的性命;

31. 若我帳棚中的人未曾說:『誰不以他的肉食吃飽呢?』

32. 我未曾讓旅客在街上過夜,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;

33. 我若像亞當遮掩自己的過犯,將罪孽藏在懷中;

34. 我若因大大懼怕眾人,又因宗族的藐視而恐懼,以致我緘默不言,閉門不出;

35.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!看哪,我的記號,願全能者回答我!願那與我爭訟的寫下狀詞!

36. 我必把它帶在肩上,綁在頭上為冠冕。

約伯記 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