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7:1-13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耶和華-你的上帝領你進入你要得為業之地,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家,就是比你更強大的七個國家:赫人、革迦撒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。

2. 當耶和華-你的上帝把他們交給你,你擊殺他們的時候,你要完全消滅他們,不可與他們立約,也不可憐惜他們。

3. 不可與他們結親;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的兒子,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的女兒。

4. 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女離棄我,去事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迅速將你除滅。

5. 你們卻要這樣處置他們:拆毀他們的祭壇,打碎他們的柱像,砍斷他們的亞舍拉,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。

6. 「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-你上帝神聖的子民;耶和華-你的上帝從地面上的萬民中揀選你,作自己寶貴的子民。

7. 耶和華專愛你們,揀選你們,並非因你們人數比任何民族多,其實你們的人數在各民族中是最少的。

8. 因為耶和華愛你們,又因要遵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,耶和華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,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,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。

9. 所以,你知道耶和華-你的上帝,他是上帝,是信實的上帝。他向愛他、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,直到千代;

10. 向恨他的人,他必當面報應,消滅他們。凡恨他的,他必當面報應,絕不遲延。

11. 所以,你要謹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遵行它們。」

12. 「你們若聽從這些典章,謹守遵行,耶和華-你的上帝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,對你守約,施慈愛。

13. 他必愛你,賜福給你,使你人數增多,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要給你的地上賜福給你身所生的,你地所產的,你的五穀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你的牛犢、羔羊。

申命記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