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4:4-13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4. 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不可使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蒙受玷污。

5. 「人若娶了新娘,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派他辦理任何事情。他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

6. 「不可拿人的石磨或上面的磨石作抵押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。

7. 「若發現有人綁架以色列人中的一個弟兄,把他當奴隸對待,或把他賣了,那綁架人的就必處死。這樣,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。

8. 「關於痲瘋的災病,你們要謹慎,照利未家的祭司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心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照樣遵行。

9. 要記得,在你們出埃及後的路途中,耶和華-你的上帝向米利暗所做的事。

10. 「你借給鄰舍,無論是甚麼,不可進他家拿抵押品。

11. 要站在外面,等那借貸的人把抵押品拿出來交給你。

12. 他若是困苦的人,你不可用他的抵押品蓋着睡覺。

13.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抵押品還給他,讓他用那件外衣蓋着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。這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行了。

申命記 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