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3:1-1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凡外腎損傷的,或被閹割的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
2. 「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甚至到第十代,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
3. 「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甚至到第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
4.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,並且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,比珥的兒子巴蘭來詛咒你。

5. 然而耶和華-你的上帝不願聽巴蘭,耶和華-你的上帝為你使詛咒變為祝福,因為耶和華-你的上帝愛你。

6.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為他們求平安和福氣。

7. 「不可憎惡以東人,因為他是你的弟兄。不可憎惡埃及人,因為你曾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。

8. 他們所生的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。」

9. 「你出兵攻打敵人,要遠離一切惡事。

10. 「你中間若有人因夜間夢遺而不潔淨,就要出到營外,不可入營。

申命記 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