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2:5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5. 「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人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,因為這樣做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憎惡的。

6. 「你若路上看見鳥窩,無論在樹上或地上,裏頭有小鳥或有蛋,母鳥伏在小鳥或蛋上,你不可連母鳥帶小鳥一起拿去。

7. 總要放母鳥走,只可以取小鳥。這樣你就可以享福,日子得以長久。

8. 「你若建造新房屋,要在屋頂安欄杆,免得有人從屋頂掉下來,血就歸於你家。

9. 「不可在你的葡萄園裏栽種別的種子,免得你栽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成了聖物。

10. 不可並用牛和驢來耕地。

11. 不可穿羊毛和細麻混合做成的衣服。

12. 「你要在所披外衣的四個邊上縫繸子。」

13. 「人若娶妻,與她同房後恨惡她,

14. 捏造她行可恥的事,把醜名加在她身上,說:『我娶了這女人,親近她,卻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』。

15. 女方的父母就要把這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去,到城門的本城長老那裏。

16. 女方的父親要對長老說:『我把女兒嫁給這人,他卻恨惡她,

17. 看哪,他捏造可恥的事,說:我發現你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。但是,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』父母要把那布鋪在本城長老的面前。

18. 那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,懲罰他,

19. 罰他一百銀子,給女方的父親,因為他把醜名加在以色列一個少女身上。這女子仍是他的妻子,那人終身不可休她。

20. 但若這事是真的,找不到女子貞潔的憑據,

21. 他們就要把這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,城裏的人要用石頭打死她,因為她在父家犯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。這樣,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。

申命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