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0:9-15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9. 官長向士兵宣告完畢,軍官就率領士兵去了。

10. 「你來到一座城,要攻城之前,先向它宣告和平。

11. 那城若願意以和平回應,給你開城,城裏所有的人就要為你做苦工,服事你。

12. 若那城拒絕和平,卻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
13. 耶和華-你的上帝把那城交在你手裏時,你就要用刀殺盡城裏的男丁。

14. 至於婦女、孩童、牲畜和城裏所有的,你都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從仇敵所掠奪的,就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給你的,你都可以享用。

15. 離你很遠的各城,就是不屬於這些國家的城鎮,你都要這樣對待他們。

申命記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