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0:5-14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5. 官長也要向士兵宣告說:『誰建了新的房屋尚未奉獻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奉獻。

6. 誰栽植了葡萄園尚未享用所結的果子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享用。

7. 誰與女子訂了婚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』

8. 官長要繼續對士兵說:『誰懼怕,心驚膽戰,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弟兄的心像他的心一樣消沉。』

9. 官長向士兵宣告完畢,軍官就率領士兵去了。

10. 「你來到一座城,要攻城之前,先向它宣告和平。

11. 那城若願意以和平回應,給你開城,城裏所有的人就要為你做苦工,服事你。

12. 若那城拒絕和平,卻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
13. 耶和華-你的上帝把那城交在你手裏時,你就要用刀殺盡城裏的男丁。

14. 至於婦女、孩童、牲畜和城裏所有的,你都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從仇敵所掠奪的,就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給你的,你都可以享用。

申命記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