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0:2-1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.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,祭司要來,向士兵宣告,

3. 對他們說:『以色列啊,要聽!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作戰,不要心驚膽戰,不要懼怕戰兢,也不要因他們驚慌,

4. 因為與你們同去的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他要為你們與仇敵作戰,拯救你們。』

5. 官長也要向士兵宣告說:『誰建了新的房屋尚未奉獻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奉獻。

6. 誰栽植了葡萄園尚未享用所結的果子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享用。

7. 誰與女子訂了婚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』

8. 官長要繼續對士兵說:『誰懼怕,心驚膽戰,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弟兄的心像他的心一樣消沉。』

9. 官長向士兵宣告完畢,軍官就率領士兵去了。

10. 「你來到一座城,要攻城之前,先向它宣告和平。

11. 那城若願意以和平回應,給你開城,城裏所有的人就要為你做苦工,服事你。

12. 若那城拒絕和平,卻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
13. 耶和華-你的上帝把那城交在你手裏時,你就要用刀殺盡城裏的男丁。

14. 至於婦女、孩童、牲畜和城裏所有的,你都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從仇敵所掠奪的,就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給你的,你都可以享用。

15. 離你很遠的各城,就是不屬於這些國家的城鎮,你都要這樣對待他們。

16. 但是這些民族的城鎮,就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給你的產業,其中凡有氣息的,一個都不可存留。

17. 你要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吩咐的,將這些赫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全都滅絕,

18.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去行一切可憎惡的事,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明所行的,使你們得罪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
申命記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