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6:1-1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你要守亞筆月,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守逾越節,因為在亞筆月,耶和華-你的上帝在夜間領你出埃及。

2. 你當在那裏,耶和華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,從羊羣牛羣中,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

3. 這祭牲不可和有酵的東西一起吃。因為你曾匆忙離開埃及地,你要吃無酵餅,就是困苦餅七日,好讓你一生的年日記得你從埃及地出來的那一日。

4. 在你全境內,七日不可見到酵母。第一日晚上所獻的肉,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。

5. 你不可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,任何一座城裏,獻逾越節的祭,

6. 只可在那裏,耶和華-你上帝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,在晚上日落的時候,就是你出埃及的時候,獻逾越節的祭。

7. 你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來吃,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。

8.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,第七日要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守嚴肅會,不可做工。」

9. 「你要計算七個七日:從你用鐮刀開始收割莊稼時算起,一共七個七日。

10. 你要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守七七節,按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福,獻上你手裏的甘心祭。

申命記 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