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4:4-7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4. 可吃的牲畜是:牛、綿羊、山羊、

5. 鹿、羚、麃子、野山羊、瞪羚、羚羊、山綿羊。

6. 凡蹄分兩瓣,分趾蹄而又反芻食物的牲畜,你們都可以吃。

7. 但那反芻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駱駝、兔子、石貛,雖然反芻卻不分蹄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;

申命記 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