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4:10-23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0. 凡無鰭無鱗的都不可吃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。

11. 「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
12. 不可吃的是: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
13. 鸇、小鷹、鷂鷹的類羣,

14. 各種烏鴉的類羣、

15. 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的類羣、

16. 鴞鳥、貓頭鷹、角鴟、

17. 鵜鶘、禿鵰、鸕鶿、

18. 鸛、鷺鷥的類羣、戴鵀與蝙蝠。

19. 凡有翅膀卻爬行的羣聚動物對你們是不潔淨的,都不可吃。

20.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
21. 「凡自然死去的動物,你們都不可吃,可以給城裏寄居的人吃,或賣給外人,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-你上帝神聖的子民。「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。」

22. 「每年,你務必從你播種的一切收成,田地所出產的,取十分之一獻上。

23. 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,就是他選擇那裏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,吃你所獻十分之一的五穀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好讓你天天學習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

申命記 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