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4:1-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你們是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兒女。不可為了死人割劃自己,也不可使額上光禿;

2. 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-你上帝神聖的子民,耶和華從地面上的萬民中揀選了你,作自己寶貴的子民。」

3. 「凡可憎的物, 你都不可吃。

4. 可吃的牲畜是:牛、綿羊、山羊、

5. 鹿、羚、麃子、野山羊、瞪羚、羚羊、山綿羊。

6. 凡蹄分兩瓣,分趾蹄而又反芻食物的牲畜,你們都可以吃。

7. 但那反芻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駱駝、兔子、石貛,雖然反芻卻不分蹄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;

8. 豬,雖然分蹄卻不反芻,對你們也是不潔淨的。牠們的肉,你們一點都不可吃;牠們的屍體,你們也不可摸。

9. 「水中可吃的是這些:凡有鰭有鱗的都可以吃;

申命記 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