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「我又像先前一樣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夜。這一次耶和華也應允我,不將你滅絕。
11. 耶和華對我說:『起來,走在百姓前面,領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要給他們的地。』」
12. 「以色列啊,現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向你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,遵行他一切的道,愛他,盡心盡性事奉耶和華-你的上帝,
13. 遵守耶和華的誡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為要使你得福。
14. 看哪,天和天上的天,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
15. 然而,耶和華專愛你的列祖,愛他們,從萬民中揀選你們,就是他們的後裔,像今日一樣。
16. 所以你們的心要受割禮,不可再硬着頸項。
17. 因為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是萬神之神,萬主之主,是偉大、強有力、可畏的上帝,不看人的情面,也不受賄賂。
18.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,愛護寄居的,賜給他衣食。
19. 所以你們要愛護寄居的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20. 你要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,事奉他,緊緊跟隨他,奉他的名起誓。
21. 他是你當讚美的,是你的上帝,為你做了大而可畏的事,這些是你親眼見過的。
22.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,現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卻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