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惟願耶和華-你們列祖的上帝使你們更增加千倍,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賜福給你們。
12. 但你們的擔子,你們的重任,以及你們的爭訟,我獨自一人怎能承擔呢?
13. 你們要按着各支派選出有智慧、明辨是非、為人所知的人來,我就立他們為你們的領袖。』
14. 你們回答我說:『你說要做的事很好!』
15. 我就將你們各支派的領袖,就是有智慧、為人所知的人,立他們為領袖,作你們各支派的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等官長,來管理你們。
16. 「當時,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:『你們聽訟,無論是弟兄之間的訴訟,或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,都要秉公判斷。
17.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情面;無論大小,你們都要聽訟。不可因人而懼怕,因為審判是上帝的事。你們當中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裏,讓我來聽訟。』
18. 那時,我已經把你們所當做的事都吩咐你們了。」
19. 「我們照着耶和華-我們上帝所吩咐的,從何烈山起行,經過你們所看見那一切大而可怕的曠野,往亞摩利人的山區去,到了加低斯‧巴尼亞。
20. 我對你們說:『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-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區。
21. 看,耶和華-你的上帝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,你要照耶和華-你列祖的上帝所說的,上去得那地為業。不要懼怕,也不要驚惶。』
22. 你們都來到我這裏,說:『讓我們先派人去,為我們窺探那地,把我們上去該走的路線和該進的城鎮回報我們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