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你們又再做這樣的事,使哭泣和嘆息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祭壇,以致耶和華不再理會那供物,也不喜歡從你們的手中收納。
14. 你們還說:「這是為甚麼呢?」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年輕時所娶的妻之間作證。她雖是你的配偶,你誓約的妻,你卻背棄她。
15. 一個人如果還剩下一點靈性,他不會這麼做。這人在尋找甚麼呢?上帝的後裔!當謹守你們的靈性,誰也不可背棄年輕時所娶的妻。
16. 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說:「我恨惡休妻的事和衣服外面披上暴力的人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
17. 你們用言語使耶和華厭煩,卻說:「我們在何事上使他厭煩呢?」因為你們說:「凡行惡的,耶和華看為善,並且喜愛他們;」又說:「公平的上帝在哪裏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