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6:2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祭司要拿這些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作為搖祭;這和所搖的胸、所舉的腿一樣是聖物,是歸給祭司的。然後拿細耳人才可以喝酒。

民數記 6

民數記 6:11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