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5:7-1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7.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償,另外再加五分之一,交給所虧負的人。

8. 那人若沒有至親可接受所賠償的,所賠償的就要歸耶和華,交給祭司;另外還要獻一隻贖罪的公羊為他贖罪。

9.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,所奉給祭司的一切禮物都要歸給祭司。

10. 各人自己的聖物歸自己,給祭司的要歸給祭司。」

11.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
民數記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