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. 或是在不注意的時候,用可以致命的石頭扔在人身上,以至於死,彼此沒有仇恨,也無意害對方,
24. 會眾就要照着這些典章,在殺人者和報血仇者中間審判。
25.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者的手,送他回到他曾逃入的逃城那裏。他要住在城中,直到受聖膏的大祭司去世。
26. 但誤殺人的,無論甚麼時候,若離開了他所逃入的逃城邊界,
27. 報血仇者在逃城邊界外遇見他,把兇手殺了,報血仇者就沒有流人血之罪。
28. 因為誤殺人的應該住在逃城裏,直到大祭司去世。大祭司去世以後,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。
29.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這些都要作為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