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「第二日要獻十二頭公牛犢、兩隻公綿羊、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是沒有殘疾的,
18. 並為公牛、公綿羊和小公羊,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。
19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、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。
20. 「第三日要獻十一頭公牛、兩隻公綿羊、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是沒有殘疾的,
21. 並為公牛、公綿羊和小公羊,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。
22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、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。
23. 「第四日要獻十頭公牛、兩隻公綿羊、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是沒有殘疾的,
24. 並為公牛、公綿羊和小公羊,按數照例奉獻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。
25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、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。
26. 「第五日要獻九頭公牛、兩隻公綿羊、十四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是沒有殘疾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