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1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要把火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要沒有殘疾的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
民數記 28

民數記 28:9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