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14-1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4. 每頭公牛要有半欣的澆酒祭,每隻公綿羊三分之一欣的澆酒祭,每隻小公羊四分之一欣的澆酒祭。這是一年之中每月初一當獻的燔祭。

15. 除了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,又要將一隻公山羊,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。」

16. 「正月十四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。

17.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,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
18. 第一日要有聖會,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。

民數記 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