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18:24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因為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,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。」

民數記 18

民數記 18:20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