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記上 2:28-36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8.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,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,上我的祭壇,燒香,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?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?

29.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?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,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?』

30. 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

31. 看哪,日子將到,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祖宗家的膀臂,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。

32. 你在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必看見我居所的衰敗,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。

33. 你家中的人,我沒有從我壇前剪除的,必使你眼睛失明,心中憂傷。你家中所添的人口都必夭折。

34.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、非尼哈所遭遇的事是給你的預兆:他們二人必在同一日死亡。

35.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,他行事必照我的心、如我的意。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,他必天天行走在我受膏者的面前。

36.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,求一塊銀子,一個餅,說:求你給我一個祭司的職分,好使我得點餅吃。』」

撒母耳記上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