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記上 2:10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0. 與耶和華相爭的,必被打碎;他必從天上打雷攻擊他們。耶和華審判地極的人,將力量賜給所立的王,高舉受膏者的角。」

11.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自己的家去了。那孩子在以利祭司面前事奉耶和華。

12.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無賴,不認識耶和華。

13. 這二祭司對待百姓的規矩是這樣:凡有人獻祭,正煮肉的時候,祭司的僕人就手拿三齒的叉子來,

14. 將叉子往盆裏,或鍋裏,或釜裏,或壺裏一插,插上來的肉,祭司都拿了去。他們對所有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都這樣做。

15. 甚至在未燒脂肪之前,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:「把肉給祭司,讓他烤吧。他不要拿你煮過的肉,要生的。」

16. 獻祭的人若說:「他們必須先燒脂肪,然後你才可以隨意拿。」僕人就說:「不,你立刻給我,不然我就要搶了。」

17. 這些年輕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非常嚴重,因為這些人藐視耶和華的祭物。

18. 那時,撒母耳還是孩子,穿着細麻布的以弗得,侍立在耶和華面前。

19.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,同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。

20.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妻子祝福,說:「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,代替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。」他們就回自己的地方去了。

21. 耶和華眷顧哈拿,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,兩個女兒。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。

撒母耳記上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