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要尊敬真正守寡的婦人。
4. 寡婦若有兒女,或有孫兒女,要讓兒孫先在自己家中學習行孝,報答親恩,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蒙悅納的。
5. 獨居無靠的真寡婦只仰賴上帝,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。
6. 但好宴樂的寡婦活着也算是死了。
7. 這些事,你要囑咐她們,讓她們無可指責。
8. 若有人不照顧親屬,尤其是自己家裏的人,就是背棄信仰,還不如不信的人。
9. 寡婦登記,年齡必須在六十歲以上,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,
10. 又有行善的名聲,就如養育兒女,收留外人,洗聖徒的腳,救濟遭難的人,竭力行各樣善事。
11. 至於年輕的寡婦,你要拒絕登記,因為她們情慾衝動、背棄基督的時候,就想嫁人,
12. 她們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而被定罪。
13. 同時,她們又學了懶惰,習慣於挨家閒逛;不但懶惰,而且說長道短,好管閒事,說些不該說的話。
14. 所以,我希望年輕的寡婦嫁人,生養兒女,治理家務,不讓敵人有辱罵的把柄,
15. 因為已經有一些人轉去隨從撒但了。
16. 信主的婦女若有親戚是寡婦,要救濟她們,不可拖累教會,好使教會能救濟真正無助的寡婦。
17. 善於督導教會的長老,尤其是勤勞講道教導人的,應該得到加倍的敬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