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3:1-5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若有人想望監督的職分,他是在羨慕一件好事」,這話是可信的。

2. 監督必須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有節制、克己、端正,樂意接待外人,善於教導,

3. 不酗酒,不打人;要溫和,不好鬥,不貪財。

4. 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順服,凡事莊重。

5.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?

提摩太前書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