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10:26-3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6. 如果我們領受真理的知識以後仍故意犯罪,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,

27.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吞滅眾敵人的烈火了。

28.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個或三個證人,尚且必須處死,不得寬赦,

29. 更何況踐踏上帝兒子的人,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,你們想,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?

30.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」又說:「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」

31.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真是可怕呀!

32. 你們要追念往日;你們蒙了光照以後,忍受了許多痛苦的掙扎:

33. 一面在眾人面前公然被毀謗,遭患難;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。

34. 你們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,也欣然忍受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,因為你們知道自己有更美好更長存的家業。

35. 所以,不可丟棄你們無懼的心,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。

36. 你們必須忍耐,使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,可以獲得所應許的。

37. 因為「還有一點點時候,那要來的就來,必不遲延。

38. 只是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;他若退縮,我心就不喜歡他。」

39. 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沉淪的那等人,而是有信心以致得生命的人。

希伯來書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