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7:6-1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6. 這些是從被擄之地上來的省民,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把他們擄去,他們重返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歸本城。

7. 他們是同所羅巴伯、耶書亞、尼希米、亞撒利雅、拉米、拿哈瑪尼、末底改、必珊、米斯毗列、比革瓦伊、尼宏、巴拿一起回來的。 以色列百姓的人數如下:

8.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
9.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;

10.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;

11. 巴哈‧摩押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;

尼希米記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