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2:7-12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7. 我又對王說:「王若以為好,求王賜我詔書,通知河西的省長准我經過,直到猶大;

8. 又賜詔書,通知管理王園林的亞薩,叫他給我木材,作為殿的營樓之門、城牆,和我自己要住的房屋的橫梁。」王就允准我,因為我上帝施恩的手幫助我。

9. 王派了軍官和騎兵護送我。我到了河西的省長那裏,將王的詔書交給他們。

10. 和倫人參巴拉和作臣僕的亞捫人多比雅,聽見有人來為以色列人爭取利益,就很惱怒。

11. 我到了耶路撒冷,在那裏停留了三天。

12. 夜間我和跟隨我的幾個人起來;但上帝感動我心要為耶路撒冷做的事,我並沒有告訴人。只有我自己騎的牲口,沒有別的牲口在我那裏。

尼希米記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