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師記 19:4-6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4. 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們在那裏吃喝,住宿。

5. 第四日,他們清早起來,利未人起身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先吃點東西,加添心力,然後你們才走。」

6. 於是二人坐下,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:「請你答應再住一夜,使你的心舒暢。」

士師記 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