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們在那裏吃喝,住宿。
5. 第四日,他們清早起來,利未人起身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先吃點東西,加添心力,然後你們才走。」
6. 於是二人坐下,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:「請你答應再住一夜,使你的心舒暢。」
7. 那人起身要走,他岳父挽留他,他就留下,在那裏又住了一夜。
8. 第五日,他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說:「來,請加添心力,留到太陽偏西吧。」於是二人一同再吃。
9.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身要走,但他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對他說:「看哪,太陽下山,天快晚了,你們再住一夜吧。看哪,太陽偏西了,就在這裏住宿,使你的心舒暢,明天你們一早起來上路,回你的帳棚去。」
10.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,就備上兩匹驢,帶着他的妾起身走了,來到耶布斯的對面,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。
11. 將近耶布斯的時候,太陽快下山了,僕人對主人說:「來吧,我們進這耶布斯人的城,在這裏住宿。」
12. 主人對他說:「我們不可進入外邦人的城,那不是以色列人的地方,我們越過這裏到基比亞去吧。」
13. 他又對僕人說:「來,讓我們到基比亞或拉瑪的一個地方住宿。」
14. 於是他們越過那裏往前走,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的時候,太陽已經下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