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我們勇敢,更情願離開身體,與主同住。
9. 所以,無論是住在身內或住在身外,我們都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。
10. 因為我們眾人必須站在基督審判臺前受審,為使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
11. 既然我們知道主是可畏的,就勸導人;但是上帝是認識我們的,我盼望你們的良心也認識我們。
12. 我們不是向你們再推薦自己,而是要讓你們有誇耀我們的機會,使你們好面對那憑外貌、不憑內心誇耀的人。
13. 如果我們癲狂,是為上帝;如果我們清醒,是為你們。
14.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這樣斷定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
15. 並且他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
16. 所以,從今以後,我們不再按照人的看法來認識人,縱使我們曾經按照人的看法認識基督,如今卻不再這樣認識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