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7:27-4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7. 你已經有了妻子,就不要求擺脫;你還沒有妻子,就不要想娶妻。

28. 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;未婚女子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,這等人會遭受肉身上的苦難,我寧願你們免受這苦難。

29. 弟兄們,我是說:時候不多了。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一樣;

30. 哀哭的,不像在哀哭;快樂的,不像在快樂;購買的,像一無所得;

31. 享受這世界的,不像在享受這世界;因為這世界的局面將要過去了。

32. 我願你們一無掛慮。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令主喜悅;

33. 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讓妻子喜悅,

34. 於是,他就分心了。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,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;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讓丈夫喜悅。

35.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限制你們,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,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。

36. 若有人認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,女兒也過了適婚年齡,他可以隨意處理,不算有罪,讓兩人結婚就是了。

37. 倘若有人心裏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並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裏又決定了不讓女兒結婚,這樣做也好。

38. 這樣看來,讓自己的女兒結婚固然是好,不讓她結婚更好。

39. 丈夫活着的時候,妻子是受約束的;丈夫若長眠了,妻子就自由了,可以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給主裏面的人。

40. 然而,按我的意見,她若能守節就更有福氣。我想我自己也有上帝的靈的感動。

哥林多前書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