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不然要跟丈夫復和;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
12. 我對其餘的人說-是我,不是主說-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一起生活,他就不可離棄妻子。
13.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她一起生活,她就不可離棄丈夫。
14. 因為不信的丈夫會因着妻子成了聖潔;不信的妻子也會因着丈夫成了聖潔。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,但現在他們是聖潔的。
15.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開,就由他離開吧!無論是弟兄是姊妹,遇着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上帝召你們原是要你們和睦。
16.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17. 無論如何,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上帝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。我在各教會裏都是這樣規定的。
18. 有人受割禮後才蒙召,他就不必除去割禮的記號。有人未受割禮前蒙召,他就不必受割禮。
19. 受割禮算不了甚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了甚麼,只要謹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。
20.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,要守住這身份。
21. 你是作奴隸時蒙召的嗎?不要介意;若能獲得自由,就爭取自由更好。
22. 因為,蒙主呼召的奴僕是主所釋放的人;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是基督的奴僕。
23.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;不要作人的奴僕。
24. 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,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份。
25. 關於未婚女子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憫、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,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
26. 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安於現狀。
27. 你已經有了妻子,就不要求擺脫;你還沒有妻子,就不要想娶妻。
28. 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;未婚女子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,這等人會遭受肉身上的苦難,我寧願你們免受這苦難。
29. 弟兄們,我是說:時候不多了。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一樣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