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關於為聖徒捐款的事,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,你們也該怎樣做。
2.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,每人要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,保留起來,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。
3. 等到我來了,你們寫信舉薦誰,我就差遣他們,把你們的款項送到耶路撒冷去。
4. 如果我也該去,他們可以和我同去。
5. 我想穿越馬其頓;我經過了馬其頓後,就到你們那裏去,
6. 可能會和你們同住一些時候,甚至和你們一起過冬。這樣無論我往哪裏去,你們可以給我送行。
7. 我現在不願意在路過的時候見你們;主若允許,我就指望和你們同住一些時候。
8. 不過我要仍舊住在以弗所,直到五旬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