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.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沒有聽見律法嗎?
22. 因為律法上記着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由的婦人生的。
23. 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肉體生的;那自由的婦人所生的是憑着應許生的。
24. 這是比方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;一個婦人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為奴,就是夏甲。
25. 這夏甲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為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26. 但另一婦人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,是自由的,她是我們的母親。
27. 因為經上記着:「不懷孕、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有更多的兒女。」
28. 弟兄們,你們是憑着應許作兒女的,如同以撒一樣。
29. 當時,那按着肉體生的迫害了那按着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30.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是說:「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
31.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而是自由婦人的兒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