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3:21-2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1. 這樣,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?絕對不是!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,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。

22. 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,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。

23. 但這「信」還未來以前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像被圈住,直到那將來的「信」顯明出來。

24. 這樣,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,直到基督來了,好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
25. 但這「信」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啟蒙教師的手下了。

26. 其實,你們藉着信,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上帝的兒女。

27. 你們凡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:

28. 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,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。

29. 既然你們屬於基督,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是照着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
加拉太書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