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,就不再是出於應許;但上帝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19. 這樣說來,為甚麼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,是藉着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。
20. 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設立的;上帝卻是一位。
21. 這樣,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?絕對不是!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,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。
22. 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,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。
23. 但這「信」還未來以前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像被圈住,直到那將來的「信」顯明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