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7:10-17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0. 任何素祭,無論是用油調和的,是乾的,都要歸亞倫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」

11. 「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:

12. 若有人為感謝獻祭,就要把用油調和的無酵餅、抹了油的無酵薄餅,和用油調勻細麵做成的餅,與感謝祭一同獻上。

13. 要用有酵的餅,和那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,與供物一同獻上。

14. 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,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

15.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的肉,要在獻祭當天吃,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。

16. 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,要在獻祭當天吃,剩下的,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
17. 第三天,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。

利未記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