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7:1-1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贖愆祭的條例是這樣:這祭是至聖的。

2. 人在哪裏宰燔祭牲,也要在哪裏宰贖愆祭牲;其血,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。

3. 祭司要獻上牠所有的脂肪,把肥尾巴和包着內臟的脂肪,

4.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,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,以及肝上的網油,連同腎一起取下。

5.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,獻給耶和華為火祭,作為贖愆祭。

6.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,要在聖處吃;這是至聖的。

7. 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是怎樣,都有一樣的條例,用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。

8. 獻燔祭的祭司,無論為誰獻,所獻燔祭牲的皮要歸給那祭司,那是他的。

9. 任何素祭,無論是在爐中烤的,用煎鍋或鐵盤做成的,都要歸給獻祭的祭司。

10. 任何素祭,無論是用油調和的,是乾的,都要歸亞倫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」

11. 「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:

利未記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