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15-24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5.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要贖回房屋,必須付你所估定的價錢,再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才可以歸還給他。

16. 「人若將所繼承的一塊田地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就要按照這地撒種多少來估價;能撒一賀梅珥大麥種子的,是五十舍客勒銀子。

17. 他若從禧年起將地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的估價為準。

18.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按照從那時到下一個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,從你的估價中減掉。

19.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要把地贖回,必須付你所估定的價錢,再加上五分之一,地才可以歸還給他。

20. 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不能再贖了。

21. 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從買主手中退還,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
22. 若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田地不是繼承的,而是買來的,

23. 祭司就要依照你的估價,推算到禧年。當天,這人要將你所估的歸給耶和華為聖。

24. 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退還給賣主,就是繼承那地的原主。

利未記 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