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8:14-17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4. 不可露你叔伯的下體,不可親近他的妻子;她是你的叔母、伯母。

15. 不可露你媳婦的下體,她是你兒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
16. 不可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,這是你兄弟的下體。

17. 不可露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的孫女或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。這是邪惡的事。

利未記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