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若不把牲畜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,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所流的血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既使血流出,就要從百姓中剪除。
5.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野地裏所宰的祭牲帶來,帶到耶和華前,會幕門口祭司那裏,宰殺這些祭牲,把牠們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6. 祭司要在會幕門口,把血灑在耶和華的祭壇上,把脂肪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7. 他們不可再宰殺祭牲獻給他們行淫所隨從的山羊鬼魔。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8. 「你要對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,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祭物,
9.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百姓中剪除。」
10. 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,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吃任何的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百姓中剪除。
11. 因為動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為血就是生命,能夠贖罪。
12.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13. 凡以色列人,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獵取了可吃的飛禽走獸,必須把牠的血放出來,用土掩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