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1:2-7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. 「你們要吩咐以色列人說,地上一切的走獸中可吃的動物是這些:

3. 凡蹄分兩瓣,分趾蹄而又反芻食物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4. 但那反芻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駱駝,反芻卻不分蹄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;

5. 石貛,反芻卻不分蹄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;

6. 兔子,反芻卻不分蹄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;

7. 豬,蹄分兩瓣,分趾蹄卻不反芻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。

利未記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