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耶戶第七年,約阿施登基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
2. 約阿施在耶何耶大祭司教導他的一切日子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。
3. 只是丘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丘壇獻祭燒香。
4.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「凡獻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的銀子,無論是人的贖價,各人生命的贖價, 或自願獻給耶和華殿的銀子,
5. 祭司可以各自從認識的人收取,用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,就是在那裏發現的一切破壞之處。」
6. 然而,到了約阿施王第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7.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耶何耶大祭司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現在,不要再從認識的人收銀子了,但要為了殿的破壞之處,把銀子交出來。」
8.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9. 耶何耶大祭司取了一個櫃子,在櫃蓋上鑽了一個洞,放在祭壇旁,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;守門的祭司將獻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裏。
10. 他們見櫃裏的銀子多了,就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,將耶和華殿裏所得的銀子數點了,包起來。
11. 他們把秤好了的銀子交在管理耶和華殿督工的手裏,督工就支付給木匠和建造耶和華殿的工人,
12. 瓦匠和石匠,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,用來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,以及其他修理殿的各項費用。
13. 但這些獻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並沒有用來造耶和華殿裏的銀杯、鉗子、盤子、號筒和其他的金銀器皿。
14. 他們把這銀子交給工人,用來整修耶和華的殿。
15. 他們不用跟這些經手接受銀子去支付工人的人算賬,因為這些人辦事誠實。
16. 贖愆祭和贖罪祭的銀子沒有獻到耶和華的殿裏,都歸給祭司。
17. 那時,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,攻取了它。哈薛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。
18.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祖先猶大王約沙法、約蘭、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,以及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;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