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一張供桌,長二肘,寬一肘,高一肘半,
11. 把它包上純金,四圍鑲上金邊。
12. 供桌的四圍各做了一掌寬的邊緣,邊緣鑲上金邊。
13.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,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。
14. 環靠近邊緣,以便穿槓抬供桌。
15.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,包上金子,用來抬供桌。
16. 他又用純金做了桌上的器具,就是盤、碟,以及澆酒祭的杯和壺。
17. 他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;燈臺的座、幹、杯、花萼和花瓣,都和燈臺接連一塊。
18. 燈臺兩旁伸出六根枝子:這邊三根,那邊三根。
19. 這邊的枝子上有三個杯,形狀像杏花,有花萼有花瓣;那邊的枝子上也有三個杯,形狀像杏花,有花萼有花瓣。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。
20. 燈臺本身有四個杯,形狀像杏花,有花萼有花瓣。
21.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,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,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;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。
22. 花萼和枝子都和燈臺接連一塊,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。
23. 他用純金做燈臺的七盞燈,以及燈剪和燈盤。
24. 他用一他連得的純金做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。
25.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,長一肘,寬一肘,這壇是正方形的,高二肘。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