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,後來看不順眼,就要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對她失信,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。
9.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。
10. 若另娶一個,她的飲食、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。
11.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,她就可以白白離去,不必付贖金。」
12. 「打人致死的,必被處死。
13. 他若不是出於預謀,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,我就設立一個地方,讓他可以逃到那裏。
14. 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,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,也當把他捉去處死。
15. 「打父母的,必被處死。
16. 「誘拐人口的,無論是把人賣了,或是扣留在他手中,必被處死。
17. 「咒罵父母的,必被處死。
18. 「人若彼此爭吵,一個用石頭或拳頭打另一個,被打的人沒有死去,卻要躺臥在床,
19.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,那打他的可免處刑,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,並要把他完全醫好。
20. 「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,當場死在他的手下,他必受報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