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壇上的爐臺,高四肘,從爐臺向上突起四個角。
16. 這爐臺長十二肘,寬十二肘,四面見方。
17. 臺座長十四肘,寬十四肘,四面見方。四周圍有邊,高半肘,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。有臺階朝東。
18. 他對我說:「人子啊,主耶和華如此說:這些是建造祭壇,為要在其上獻燔祭,把血灑在上面的條例:
19. 你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,交給那近前來事奉我的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後裔;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20. 你要取那公牛犢的一些血,抹在壇的四角和臺座的四角,並周圍的邊上。你要這樣潔淨壇,為壇贖罪。
21. 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燒在聖所外面,殿的預定之處。
22. 次日,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;要潔淨壇,像用公牛潔淨一樣。
23. 你潔淨了壇,就要將一頭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羣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
24. 奉到耶和華面前。祭司要撒鹽在其上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25. 七日內,你要每日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也要獻一頭公牛犢和羊羣中的一隻公綿羊,都要沒有殘疾的。
26. 七日內祭司要為壇贖罪,使它潔淨,把它分別為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