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 惡人轉離他的惡,行公平公義的事,他必因此而存活。
20. 你們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。』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。」
21. 我們被擄後第十二年的十月初五,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到我這裏,說:「城已被攻破。」
22. 逃來的人到的前一天晚上,耶和華的手按在我身上,開我的口。第二天早晨,等那人來到我這裏,我的口就開了,不再說不出話來。
23.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,說:
24. 「人子啊,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:『亞伯拉罕一人能得這地為業,我們人數眾多,這地更是給我們為業的。』
25. 所以你要對他們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吃帶血的食物,向偶像舉目,並且流人的血,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?
26. 你們倚靠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,人人污辱鄰舍的妻,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?
27. 你要對他們這樣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在廢墟的,必倒在刀下;在田野的,必交給野獸吞吃;在堡壘和洞中的,必遭瘟疫而死。
28. 我必使這地荒廢荒涼,它驕傲的權勢也必止息;以色列的山都必荒廢,無人經過。
29. 我因他們所做一切可憎的事,使地荒廢荒涼;那時,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」
30. 「你,人子啊,你本國的百姓在城牆旁邊、在房屋門口談論你。弟兄對弟兄彼此說:『來吧!聽聽有甚麼話從耶和華而出。』
31. 他們如同百姓前來,來到你這裏,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子民。他們聽了你的話,卻不實行;因為他們口裏說愛,心卻追隨財利。